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4〕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程序
获得2011、2012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2011年度资助项目9月1日前、2012年度资助项目12月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三、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 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
2. 逾期不能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或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 结题验收结果列入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内容和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的重要依据。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有关要求
1. 有关材料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和启东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网(www.djyc.gov.cn)进行下载。
2. 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两份,主要有:
(1)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用A4纸装订成册)。
联系人:李亦珠、张帅帅,电话:83318580,地址:公园路199号新行政中心行政大楼1123室(世纪家园南区南门对面),邮箱:qdrcb@126.com。
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