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度南通市第四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4年度南通市第四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1〕12号)和《关于组织2014年度市第四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委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南通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资助经费的申请对象重点为第四期“226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第四期“226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及其他获国家级荣誉的特别优秀人才也可根据项目情况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二、项目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农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医药卫生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重大临床应用项目等。
4.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围绕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所开展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5.优先支持企业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培养对象与企业联合研究的项目。
所资助项目的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项目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标准按照《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1〕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开展项目资助工作是在科研实践中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第四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组织他们按照资助重点进行项目申报,择优推荐。对已获得科技创新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受理。
2.申请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完整,经费预算要合理。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四份);
(2)《2014年度市第四期“226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限4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员分别装袋,并贴上封面。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3.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启东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联系人:李亦珠 张帅帅,电话: 83318580,地址:公园路199号新行政中心行政大楼1123室(世纪家园南区南门对面),电子信箱:qdrcb@126.com ;
申报材料可从启东市创新创业人才网(http://www.djyc.gov.cn/),启东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下载。
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