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百名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 的意见
关于实施“百名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 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启发〔2011〕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合作,引导人才智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现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开展“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的通知》(苏人才办〔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科研成果向企业和发展一线集聚,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柔性引进200名左右教授博士到企业挂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三、活动对象和基本条件
从全国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选派教授(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以柔性挂职的形式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企业和选派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完整合法的经营资质。
2.从事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医药与精细化工、船舶与重大装备、电力能源、精密机械、纺织、电动工具、临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业务。
3.有积极的产学研意愿,有明确的技术和人才引进需求。
(二)选派对象基本条件
1.在读博士,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校青年教师。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对我市相关企业、产业创新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参与我市产学研合作。
4.专业或研究领域与被服务企业的需求相符,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四、挂职安排和选派程序
(一)挂职安排
1.挂职岗位一般为副总工程师、技术顾问、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项目经理助理等。
2.挂职工作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挂职期间在挂职企业的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90个工作日),挂职期满后视情况商定续聘事宜。
(二)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用人主体地位。具体按以下程序实施:
1.征集需求。各乡镇、园区广泛征集遴选企业需求,编制挂职教授、博士需求目录,上报市人才办。
2.申请报名。市人才办集中将企业需求发至相关高校院所,相关高校院所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发动教授、博士报名。
3.确定人选。企业负责人与申请报名的教授、博士进行对接交流,确定合作意向,市人才办审核并发文认定挂职人员名单。
4.正式挂职。挂职企业与挂职教授博士、派出高校院所签订协议,发放正式聘书,教授、博士正式开展挂职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挂职教授博士
1.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开展科研、指导、咨询等科技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培养科研和管理等方面人才。
2.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努力解决企业一些技术难题,围绕选定的合作项目,与企业科研人员共同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
3.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分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挂职的预期目标。
4.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校企科技项目合作,协助企业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
5.对企业保密范围内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二)挂职企业
1.为挂职教授、博士安排合适岗位和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和要求。
2.为挂职教授、博士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加强与派出高校的联系交流,及时反馈挂职教授、博士的工作情况,互通信息,促进与高校之间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
(三)高校院所
1.配合推进活动有效开展,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优秀教授、博士到企业挂职,形成有效的选派工作机制。
2.与挂职企业保持联系和沟通,努力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积极争取高校院所从技术、人才、培训等资源为企业发展服务。
3.保持与挂职教授、博士的日常联系,加强跟踪了解,尽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保留他们在高校院所期间的相关待遇,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乡镇园区
1.高度重视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明确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2.与挂职教授、博士建立紧密的跟踪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协调解决挂职对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3.帮助和引导企业与挂职对象扩大合作空间,与高校院所开展人才科技项目合作。
4.协助市人才办做好挂职对象的考核管理工作。
六、待遇保障
(一)挂职期间,根据教授博士实际在启工作时间,企业提供免费食宿,并发放不低于2000元/月的工作、生活补助(企业与高校另有约定的除外);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省外高校教授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省内高校教授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的交通补贴。企业及人才专项资金发放的工作、生活、交通补助统一由市人才办发放。
(二)挂职期满后,留在企业工作的博士或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优先推荐申报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人才科技项目。
(三)加大对挂职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优先支持挂职企业和教授、博士的合作项目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优先推荐评比各类科技创新奖项。
七、考核管理
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技镇长团成立挂职考核小组,根据挂职教授博士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挂职工作总结及其实际工作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填写挂职教授、博士的考核鉴定表。
(一)挂职期间,教授、博士每两个月向挂职考核小组递交一份挂职技术服务工作报告,考核小组不定期深入企业调研挂职教授、博士的工作情况。
(二)挂职期满后,挂职教授、博士向挂职考核小组递交挂职总结或调研报告,考核小组对挂职教授、博士的工作进行实地考核,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意见,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对完成部分工作但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挂职考核小组应向企业和挂职教授、博士提出改进意见,待达到工作目标后,由企业重新向挂职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申请。
(四)出现下列原因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停止挂职工作,并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未按规定到企业进行实际挂职的。
2.挂职工作未能达到规定时间一半以上的。
3.挂职教授、博士和企业均认为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
4.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报告、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其他应当予以停止的情况。
(五)参加本活动的企业应对考核材料内容认真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参与活动资格,并取消该企业下一年度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和人才计划项目的资格。
八、组织领导
实施“百名教授博士进企业”活动对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快优秀人才柔性引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部署和宏观指导;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人社局和市科技镇长团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工作,并负责跟踪、考核柔性挂职教授博士的工作绩效,对教授、博士在挂职期间的工作成果作出评价;各乡镇、园区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大力宣传活动的积极成果和典型事迹,确保“百名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启东市委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