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访三求”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启东市委关于开展“三访三求”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市干部群众围绕“领跑沿海、融入上海、包容四海”战略定位,聚焦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全力开创桥港新时代、建设美好新启东,市委研究决定开展访遍企业求发展良策、访遍群众求民生所需、访遍干部求聚力之举“三访三求”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参加对象
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级机关(含条上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镇乡(园区、街道)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镇乡(园区、街道)挂钩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社区楼长)。
二、活动内容
1.访遍企业求发展良策。按照确保全市企业走访全覆盖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走访市重点骨干企业,其他市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挂钩联系镇乡(园区)的重点企业,市级机关各部门走访挂钩联系镇乡(园区)的企业,其中对重点企业必须深入一线走访,对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召开分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走访内容主要是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升级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听取企业对党委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效能办组织重点企业对市级机关(含条上单位)服务企业情况进行问卷测评,主要从“服务意识”、“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和办理,办理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2.访遍群众求民生所需。按照确保走访群众全覆盖的要求,市四套班子领导在挂钩联系的镇乡(园区、街道)中选择2个村(社区),对社区联络员、村民组长(社区楼长)、民情联络员、党员代表、困难群众等进行重点走访。市级机关(含条上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镇乡(园区、街道)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镇乡(园区、街道)挂钩村(社区)干部到村(社区)联系点开展集中走访活动,村(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社区楼长)到村民(居民)开展走访活动,走访活动由镇乡(园区、街道)、村(社区)统筹安排,做到走访群众不重不漏。要把走访活动与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四项排查”结合起来,与慰问困难群众结合起来,认真听取群众对党委政府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基层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帮助破解村(社区)在发展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难题。要建立以镇乡(园区、街道)为主体的下访接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镇乡(园区、街道)每周安排不少于两天开展党政领导接访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在挂钩联系的镇乡(园区、街道)开展下访活动,下访接访安排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3.访遍干部求聚力之举。按照确保全市干部参与全覆盖的要求,在市委书记与市委各常委之间、市长与各副市长之间、市四套班子领导与分管联系单位及挂钩联系镇乡(园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各镇乡(园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之间开展各类交流活动。交流要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全面提高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做好群众工作能力”这一主题,重点对事关启东发展全局的问题作出分析、提出措施、建言献策,可以通过谈心、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从而进一步把各级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恪尽职守、勇创大业、拼搏进取、加快发展上来,真正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干群同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纪委、组织、宣传、政法委、农工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信访局、经信委、现代服务业办公室等部门和镇乡(园区、街道)负责人组成的“三访三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活动时间从2012年10月10日开始,集中时间开展。在走访企业和群众的过程中,要轻车简从,不事先踩点、不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2.广泛收集民意。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注重把握正确的方向和良好的舆论导向,调动各方面参与建言献策的针对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对收集到的民意要及时进行深度综合分析集中,对带有阶段性、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寻求解决方案。
3.抓好民意落实。建立和完善民意通报、交办、会办、督办、回访、反馈等制度,能办理的及时办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答复,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同时,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对“三访三求”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三访三求”活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表》报市“三访三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启东市委员会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