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彭晓红参加所在党支部6月份专题学习会
6月15日上午,市委组织部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了6月份专题学习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彭晓红参加所在支部6月份专题学习会并讲话,会议邀请了以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涌为组长的市级机关第二党建共同体第二“巡学旁听”组参加。
会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沈向东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两个重要党内文件。随后,4名党员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分享了学习体会。
在认真学习《条例》和《意见》两个文件,听取支部党员代表发言后,彭晓红说,《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意见》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遵循。这两个文件对更好地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彭晓红就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学习文件精神,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全面系统学,进一步提升站位、强化责任。将学习《条例》和《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条一条读,一句一句学,全面把握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将个人学和集体学相结合,线上学和线下学相促进,进一步明确新时代组织工作的定位和方向,明确组织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明确组工干部自身的责任和要求。
二要深入思考学,进一步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精准掌握《条例》和《意见》中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既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还要“知其所以必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求解思维,结合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研究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把文件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自觉。
三要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学以致用、服务大局。将《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行动指南,“一盘棋”推进组织设置、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制度体系建设,让《条例》在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项具体组织工作中落实落地。要按照《意见》规定,监督好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要把落实文件精神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实施组织工作十大创新项目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工作的质效,为启东“跑好第一棒、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