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江海先锋在身边”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园区、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党工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江海先锋在身边”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通委组发〔2016〕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结合开展“两联四讲四引领”教育引导群众工作和“寻找身边好党员”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积极组织投稿。6月10日前,请各单位将投稿的摄影作品报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其中各镇党委,各园区、街道党工委和党委建制市级机关上报不少于5张,其他市级机关(含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上报不少于2张,联系人:丁杰,联系电话:80790833,电子邮箱:dingjie6732@qidong.gov.cn。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7日
关于组织开展“江海先锋在身边”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推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挖掘全市各条战线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江海先锋在身边”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活动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南通报业传媒集团、市摄影家协会、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协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
二、活动宗旨
通过摄影作品的征集,用先进的理念、敏锐的洞察力、娴熟的摄影技巧和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真实而艺术地捕捉江海大地各级党组织和身边共产党员的感人瞬间,以图片的视觉冲击力表现党员的风采,宣传党组织的先进事迹,展示广大党员干部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身边正能量。
三、具体要求
1、摄影作品所反映的人物或故事必须是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共产党员和本市的相关党组织。
2、作品内容一般为反映身边优秀党员的感人瞬间,或相关党组织教育、引导、服务党员群众等工作。要求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所有上报摄影作品必须配有标题和50-200字的文字说明。
3、规格要求:①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为系列照片(限6幅以内,但需要拼成一张图)。②参赛照片均为数码照片,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均可,格式为JPG,单张5M以内。③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合成照片原则上不可报送。
4、投稿方式:①打开市委组织部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人才免费赠阅的“江海先锋手机报”链接,点击“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图标后,按照提示投稿。②通过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江海先锋”发送至后台。未关注“江海先锋”的,请登录微信,点击“添加朋友”,搜索“ntjhxf”或“江海先锋”,点击“关注”,完成订阅。打开公众号下方“参与活动”上传照片。投稿时请注明:“参赛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投稿咨询电话:85118904、85098522。
5、作品展示与评选:市委组织部江海先锋手机报、江海先锋微信和南通报业传媒集团相关媒体开设专栏,分期展示优秀摄影作品。2016年6月底,采取点赞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评选“江海先锋在身边”优秀摄影作品,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另设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组织领导
开展“江海先锋在身边”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是挖掘身边党员优秀典型的新载体、改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新手段。各地、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为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扩大江海先锋手机报、微信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以精彩瞬间来见典型、见事迹、见精神。要积极宣传推介江海先锋手机报、微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订阅使用,不断扩大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参与范围、实际效果以及社会影响力。市委组织部将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手机报、微信订阅使用情况和优秀摄影作品报送情况。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优秀党员事迹,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