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5年启东市“高技能人才贡献奖”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启发〔2011〕4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五批高技能人才贡献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和技能培养一线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5年内获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或二等奖以上荣誉及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近3年内获南通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及南通市技术能手称号;
(三)职业技能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3年来在技术改造、革新、生产和科研中做出杰出贡献;
(四)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二、评选程序
(一)推荐或自荐的候选人填写《启东市高技能人才贡献奖申报表》,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各镇乡、园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推荐上报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二)市人社局负责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候选人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确认有效候选人。
(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技术评审、效益评估和实地考察,提出正式候选人。
(四)召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表决,确定拟奖励人选。
(五)市人社局对拟奖励人选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负责受理来电、来信及来访。
(六)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请市委、市政府奖励。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炼,重在实绩)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电脑打印(Word格式、A4纸),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报电子文档一份。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30日。
四、奖励措施
高技能人才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万元。
五、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评选奖励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骗取表彰奖励的,取消所获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沈骞,联系电话:83311937。
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