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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5年启东市“杰出人才成就奖”的通知

时间:2015/8/12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凸显人才引领优势,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热情,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启发〔2011〕4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杰出人才成就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本市各领域中学术技艺水平较高、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并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对启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高校院所专家教授等各类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人才意识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项目)中的法人代表或者是从事人事人才工作的职业经理人,具有一定的人才领先战略意识、先进的人才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管理经验;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具有领先的人才成长科技平台,在引进、培养、激励人才方面有创新举措;能优先保证人才投入,创造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创新能力优。本市各领域中具有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人才,一般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其管理、技术等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经营管理人才拥有先进的管理创新理念和方式;专业技术人才近年来获得南通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或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其它南通市级以上学术成果等,在其行业内产品、技术实现新突破。
    (三) 社会贡献大。其成果实施、技术应用或工作实绩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评审程序
    (一)推荐或自荐的候选人填写《启东市杰出人才成就奖申报表》,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各镇乡、园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推荐上报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市人社局。 
    (二)市人社局负责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步候选人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确认有效候选人。 
    (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技术评审、效益评估和实地考察,提出正式候选人。
    (四)召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表决,确定拟奖励人选。
    (五)市人社局对拟奖励人选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负责受理来电、来信及来访。
    (六)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请市委、市政府奖励。
    四、申报方式
    杰出人才成就奖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炼,重在实绩)和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电脑打印(Word格式、A4纸),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报电子文档一份。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
    五、奖励措施
    按照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来的杰出人才成就奖获奖者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5万元人民币。
    六、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积极鼓励和支持全社会争创先进、学习先进,及时为申报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评审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骗取表彰奖励的,取消所获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施彬彬、浦海英,联系电话:83803010、83803011。

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 附件: 《启东市杰出人才成就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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