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5年启东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农工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海渔局、科技局、文广新局、科协:
为进一步实施我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强农战略,营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启发〔2011〕4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启东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和表彰人数
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是指活跃在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一线,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或技能,对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成绩的能人。重点包括各类“土专家”、“田秀才”、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农业龙头企业主、能带动农民共同致富的家庭农场、农村经济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等。2015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评选总人数不超过20名。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选拔工作突出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领域中挑选。一是在农村生产第一线,懂技术、有成果的“技术型”人才;二是有一定的科技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才能,善于把科技应用于项目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型”人才;三是大胆开展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尝试,吸引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主、农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农民经纪人等“带动型”人才;四是思想觉悟高、奉献精神强、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传授技术的“奉献型”人才。挑选的农村优秀实用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在挑选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过程中,围绕四种类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认真筛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
(2)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在全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近三年被省、南通和启东市表彰的先进个人;
(3)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一定影响力。
2、必备条件。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实用人才,可推荐申报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具有技术职称(农民技术职称)的优先推荐。
1、在农业科技攻关、科技承包、科技应用中,能解决技术难题的农村科研人员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示范户,群众普遍反映好;
2、从事种植、养殖业的种养大户或技术人员,在从事的产业中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受到启东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3、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一定产业规模,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出较大贡献的领头人;
4、从事农副产品营销、劳动力转移等工作,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民经纪人;
5、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村能工巧匠。
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选拔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农委具体组织实施。选拔程序为:
1、公布条件。下发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推荐条件、办法和程序。
2、逐级推荐。人选的产生,由农村实用人才所在单位或村党组织推荐,并在单位或村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由推荐单位或村党组织和被推荐人填写《启东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推荐表》,连同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实绩材料等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对上报的人选核实成果、业绩,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市农委,汇龙镇、吕四港镇申报候选人3人,启隆乡和开发区申报候选人1人,其他镇乡(包括镇所在开发区)各申报候选人2人。对特别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向市农委举荐,由市农委负责核实被推荐人成果、业绩,并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村进行公示。
3、资格审核。市农委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初审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4、现场查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核后的人选,由市农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现场查核组,到其所在村、企业进行现场查核,了解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等情况。
5、组织评审。由市农委会同市委农工办、海渔局、科技局、文化局、科协等部门,在对推荐对象现场查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拟定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初步名单。
6、社会公示。将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初步名单向社会公示。
7、命名表彰。经社会公示后的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确定后,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并颁发《启东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证书》。
三、奖励措施
获奖者统一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每人奖金5000元。
四、申报材料
1、《启东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二份并报电子版);
2、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实绩材料(各一份);
3、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一份);
4、各种获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
五、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1)候选人的主要事迹、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
(2)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市内同行业领域中重要影响和作用;
(3)候选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用数字量化反映);
(4)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1)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候选人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由低一级向高一级依次写明。
3、材料的格式
候选人的各种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复印件或旁证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做好目录、装订整齐。
六、申报工作要求
各镇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申报中特别注意如果村干部只从事村里工作,原则上不得申报,2012、2013、2014年已被评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的个人也不得申报今年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申报材料于2015年8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市农委科教站,电子版本通过电子政务邮件系统报至农委科教站马忠邮箱,逾期申报无效。
各镇乡接此通知后,尽快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专人负责。有关评选中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市农委科教站(联系电话:83212381)。
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