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推动在全省兴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江苏创新创业,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为“创新创业 共赢未来”。围绕大赛开展创业宣传,培育创业文化,发现一批优秀创业人才,吸引一批前景好、潜力大的创业项目落户江苏,促进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大赛流程
大赛按照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2015年5月之前,由各牵头单位组织初赛。省经信委组织“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教育厅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人社厅组织“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海外人才专场”,省文化厅组织“文化产业创业大赛”,团省委组织“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省科协、寰球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各项初赛统一使用第三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名称。2015年5月15日前,各初赛牵头单位从初赛获奖选手中,按照分配名额(附后)择优推荐选手至省人才办参加决赛。初赛具体事项由各牵头单位另行通知。
2.决赛。2015年5月下旬,由省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选手进行资格审查,6月初组织决赛,产生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选手。
3.公示。获奖选手名单向社会公示后,发文予以确定。
三、申报条件
1.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大赛分企业类和创意类。参加企业类比赛的,要求选手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创办的企业于2012年1月1日之后注册,企业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发展导向,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企业主导产品有较好技术先进性。参加创意类比赛的,要求选手有较强创业愿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
优先支持获得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的创业项目。
四、支持措施
1.荣誉奖励。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选手,由主办单位授予奖牌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分别给予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3万元、2万元、1万元奖金。
2.政策支持。决赛获奖选手符合省“双创人才”自主创业类条件的,经资格审核后可直接进入“双创人才”答辩评审程序。优先推荐决赛获奖选手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产业、人才项目资助。优先推荐获奖企业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举办获奖选手培训班,加强创业指导。
3.金融支持。优先推荐决赛获奖选手所创企业获得银行授信、风险补偿贷款及风险投资支持。
4.项目对接。主办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对接活动,推动参赛项目特别是获奖项目与江苏企业、产业园区对接,促进项目落户成长。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参赛选手按照初赛牵头单位的有关要求,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http://www.jsrcsb.cn)进行网上申报。各类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6)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创业(创意)计划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签字盖章后交各初赛牵头单位。未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或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比赛。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初赛牵头单位于2015年5月15日前,向省人才办提交以下材料:《关于报送第三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选手推荐情况的函》、《第三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选手推荐情况汇总表》,决赛推荐选手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初赛牵头单位要做好初赛方案设计、赛事组织等工作,严格选拔程序,认真核查材料,做到客观公正,把好选手质量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各类人才参赛,确保将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出来,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报道参赛选手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人物,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联系电话:
省人才办:025-83202360、83393865;
省经信委:025-86635039;
省教育厅:025-83335756;
省人社厅:025-83238912;
省文化厅:025-83203339;
团 省 委:025-83393582;
省 科 协:025-68155840;
寰球人才交流中心:021-55666730。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