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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通知

2006-11-17 16:26:36

启组发〔2005〕3号

关于做好全面推行镇(乡)
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
    为认真贯彻《中共启东市委关于推行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意见(试行) 》(启委发[2005]8号)文件精神,现在就做好推行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作如下通知:
    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5年2月)
主要任务:
    1、各镇(乡)认真学习《中共启东市委关于推行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度的意见(试行)》(启委发〔2005〕8号)文件精神,提高对推行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各镇(乡)落实有关人员,组建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筹备工作班子,起草召开镇(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例会的各类报告、文件,做好代表证制作以及例会的各项后勤准备工作。
3、各镇(乡)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本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筹备情况。
    第二阶段:召开例会阶段(2005年3月)
    由各镇(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例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主要任务:
  1、作实行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情况说明。
2、通过《中共XX镇(乡)第X次代表大会第X次例会关于实行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决议》。
3、划分党员代表小组,明确各党委、纪委委员联系的代表小组名单。
4、制订下发党员代表活动制度。
5、具体部署2005年度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
6、讨论决定本镇(乡)党委提交大会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7、就本镇(乡)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阶段:组织镇(乡)党员代表活动阶段(2005年4月-12月)
    具体工作由各镇(乡)党委自行组织。
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党员代表活动制度。
2、组织镇(乡)党员代表有选择地对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和镇(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1-2次视察和民主评议活动。
    3、结合镇(乡)两委委员述职述廉活动,组织党员代表对两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
4、将镇(乡)党员代表大会例会召开的前5天定为镇(乡)党员代表活动日,由各代表小组组织代表活动,主要内容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创造性地组织党员代表开展有关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5年底)
    召开专题研讨会,对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制度。
建立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探索创新,各镇(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领导、协调,加强指导推进,在具体实践中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执行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之不断地完善和提高。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05年2月18日

 


抄送:中共启东市委,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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