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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2006-11-17 16:28:01

关于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06年3月29日

    为了解我市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我们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采取座谈、问卷、实地调查的办法,对全市中介组织进行了细致地摸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中介组织的数量和构成情况
    目前,我市注册登记的中介组织共247家,从业人员533人;其中,信息咨询类116家,从业人员245人;代办保险业务类109家,从业人员179人;法律服务类6家,从业人员53人;经济类12家,从业人员32人;其他如评价评估类、协调类中介组织共16家,从业人员24人。 
    2、中介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
    全市247家中介组织中,符合建支条件的共10家,其中已建立党支部的9家,正在筹建之中的1家,仅有个别党员的18家,没有党员的219家。全市中介组织中共有党员47人,占从业人员的8.8%。党员关系在现单位的29人,党的关系挂靠在其它单位的有18人(都在社区或所在村)。
    二、主要成效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在加强中介组织党的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市委非常重视中介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将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一是成立机构,健全党建工作网络。由组织、人事、工商、民政、司法、劳动等部门和一些重要的行业协会共同组成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形成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中介组织党建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指导,务求党建工作实效。建立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中介组织的党建指导员,经常深入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实地察访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组织引导,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我们明确了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单位的责任,实行业务指导单位挂钩制度,不断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市司法局组织挂钩的7个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法律援助进社区”、“扛起法律武器”等活动,举办了多次的法律讲座,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市劳动局以职介所为媒介,在全市24个乡镇开展了一次下岗工人技能培训;市人事局则依托人才市场,为我市引进了大量的人才,促进了我市人才的良性流动。
    2、注重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支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第一,调查摸底,弄清社会中介组织的基本情况。会同工商、民政、劳动、司法、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社会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数量、规模、党员数量、建立党组织的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摸清了社会中介组织的家底。第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扩大覆盖面。把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采取“建、联、挂、派”多种方式,积极在社会中介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建”就是要求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经营比较稳定的中介组织,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单独建立党组织;“联”就是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中介组织,按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会中介组织单位联合组建党支部; “挂”就是规模较小、仅有个别党员的,建立党小组,或把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所隶属的单位或所在的街道,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派”就是向无党员、无党组织的中介组织选派党的工作指导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发展党员,指导党的建设,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第三,为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选配好复合型的党务干部。把社会中介组织中那些业务精、党性强、热爱党务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业主党员,通过党内程序,选配到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的岗位上,确保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健全与组织生活的连续性。
    3、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员队伍建设。一方面,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要求所在党支部,将中介组织中年富力强、思想素质好、文化知识高、甘于奉献的技术、经营管理骨干纳入重点发展对象,加强对其的培养和锻炼,促其尽快成熟起来。今年以来,在我市中介组织中又新发展2名党员。另一方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针对社会中介组织中一些党员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一些流动党员出现“无人管”的现象,我市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把社区党建与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既让流动党员按一定规则有序流动,又做到教育管理到位。逐步建立“双管”或“代管”机制,凡是持有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到哪里,党组织对党员的“近距离”教育管理就跟到哪里。同时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党员中深入开展了理论学习教育和宗旨教育,通过有效发挥党员的作用,提高了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纷纷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目前有9名从业人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名从业人员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存在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个别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以及中介组织业主对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认为,中介组织在我国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比重不大,分量不重,成份复杂,党员数量不多,党的组织建与不建、党员管与不管、党建工作抓与不抓关系不大。加上中介组织自身发展的不稳定性和员工的流动性带来的党员管理上的难度,从而产生“无所谓”思想和“畏难”情绪,影响了党的建设工作在中介组织中的积极发展。个别中介组织业主对我们的党缺乏了解,害怕成立党组织后影响正常工作,所以不愿意,甚至反对建立党组织。
    2、管理关系理顺难。目前,我市社会中介机构一般由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三家管理,这种多头管理形式,造成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比较混乱复杂,组织关系接转不正常,管理难度增大,党建工作出现了“谁也管不了,谁也管不好”的尴尬局面。
3、党组织的活动难以开展,活动形式也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一些已经建立党组织的社会中介组织中,党建工作的运作仍处在不规范的状态。有的从未开展过活动,有的开展活动也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一些党组织仍然走传统的党建工作路子,不能创造性地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活动,形式单调,内容枯燥。
    四、建议对策
    社会中介组织是党建工作的新领域。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积极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中介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对这一新领域的领导
    1、统一思想,提高对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认识。各级党组织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领导。按照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律和从业人员特点,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介组织中党员的先进事迹,加强对中介组织业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增强他们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一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切实纠正业主“重经济、轻党建”的错误思想;二是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开展中介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他们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坚定党性,牢固树立起“工作变、岗位变,党员身份和作用不能变”的思想,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的高素质党员队伍,使其真正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中介组织的业务骨干和精神文明的带头人。
    2、理顺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管理体制。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坚持“以行业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思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特点,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搞“一刀切”。一是实行行业管理。主要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管理约束力较强而又比较规范的领域。在行业协会建立党的组织,由与其业务相关的业务主管局党组织归口负责全行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可以通过建立行业人才中心,管理本行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党员的组织关系,为建立党的组织创造条件。二是实行业务管理单位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社会中介组织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所属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并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三是实施属地管理。对于那些行业管理不强、规模不大,又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的,按照属地的原则,由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领导。
    3、改进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第一,在组织活动的方式上,注意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根据社会中介组织的特点,按照“灵活、小型、多样”的原则,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中介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第二,组织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做到“三为”,即为社会中介组织事业发展所需要,为党员和其他人员所欢迎,为社会中介组织合伙人、管理者所支持和理解。要把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与党的建设统一起来,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第三,通过开展活动,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打破时间、地域、专业等的限制,将开展活动与工作有机结合,将必要的政治学习融化在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中,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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