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启东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顺应形势,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拓展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增强有效性、推进规范化”为要求,坚持一手抓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建设桥港时代新启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总体目标:
——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党组织组建率达到“四个100%”,即25人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动态保持100%,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动态保持100%,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动态保持100%(经过3年努力,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50%),所有企业都配备党务工作者或党建工作指导员,党的工作覆盖率动态保持100%。
——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经过3年努力,8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每年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不少于30家。
——党员队伍进一步优化。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中的占比,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都能纳入到党的一个组织进行有效教育管理。
二、夯实基础,有效完善企业党组织管理机制
3.抓好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单独组建党组织。对党员人数较少、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或挂靠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加强新成立的规模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工作,通过寻找“口袋党员”、推荐党员人才到企业任职、派入党建工作指导员、村企联建、发展企业党员等办法,帮助企业创造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
4.建立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基层党委(党工委)和工商部门结合“双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建立党组织,督促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加强工业园区(集中区)、专业市场、商会和行业协会党组织组建工作,确保所有党员纳入党的一级组织管理。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或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企业,都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企业发展党员,开展党的工作。
5.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管理体制。工业企业党组织由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管理,建筑企业党组织由建工局、乡镇党委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党组织由建设局党委管理,交通工程企业党组织由交通局党委管理,商贸流通企业党组织由街道党工委管理。少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经济贡献大的企业,可由市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工委管理。
三、完善机制,不断深化企业党务工作者职业化管理
6.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选拔任用机制。要立足内选,积极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成党务工作者。要强化外聘,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人才信息库,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市场化配置等途径,把党务人才推荐进企业。
7.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机制。实行分级轮训制,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市镇两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3年内将所有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企业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对企业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考核和资格评审,评审合格者发放党务工作者资格证书,确保3年内党务工作者持证上岗率达100%。
8.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目标管理机制。党务工作者接受企业和上级党组织的双重管理,每年与业主和上级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督促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经济报酬、续聘续约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党务工作者,每年由市委给予表彰奖励。要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培训奖励资金保障,市财政按照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总数以每个企业每年800元的标准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培训奖励专项经费。
9.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保障激励机制。保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职的稳定性,任期内党组织负责人职务变动,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企业解聘党组织负责人,应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总结和推广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保障基金的做法,积极筹措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党务工作者岗位津贴,激发党务工作者活力。
四、创新载体,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途径
10.大力推进园区党建工作站建设。在各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商贸园区(统称园区)设立园区党建工作站,强化园区党的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新建、从园区管理机构现有办公用房中调剂、企业支持等方式,落实园区党建工作站的工作用房。园区党建工作站建设与党员服务中心、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点建设统筹考虑、有机结合,实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正常向园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放,切实提高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11.扎实推进企业党组织“五有”规范化建设。“五有”即有队伍、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有经费。强化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激发他们在岗位建功立业。强化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实现“三室七有”(有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有党组织牌子、办公设施、墙上布置、电教设备、活动台帐、规章制度、党务公开栏)。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党建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活动载体建设,围绕强化政治领导、推动企业发展、维护各方权益,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党组织,永葆党员先进性”、“党旗在企业飘扬,党徽在岗位闪光”等主题活动,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强化党建经费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企业财务计划。
12.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创活动。在推进企业党组织“五有”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五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创活动,市里每年评选表彰30个市级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基层党委也要抓好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评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13.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通过开展争创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企业等活动,塑造企业精神。通过打造文化平台,编发文化手册、举办文化讲座等方式,向职工灌输企业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使职工逐步认同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追求,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制度建设、核心竞争力、品牌打造、企业形象树立等各项工作,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14.切实加强党、工、团一体化建设。按照党建带工建、团建,工建、团建促党建的工作原则,坚持党群计划共订、遇事共商、活动联办,党组织及时研究、帮助解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工会和共青团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永葆先进,切实加强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
15.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的力度。发展党员注重向党的力量薄弱企业倾斜,向企业中的经营骨干、技术骨干、管理骨干、高知识层次人员及一线优秀员工倾斜。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6.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重视抓好党员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党性党纪等方面的学习和教育,全面推行“十分钟党课”和“政治日”谈话制度,加强非公企业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党员考评标准和方法,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创业走天下,组织是你家”主题活动,加强企业流动党员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积极探索流入地管理新模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爱服务。
17.大力加强党员企业主队伍建设。建立教育管理机制,开展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定期交流等活动,依托个私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把企业主教育管理渗透到平时行业管理中。建立培养引导机制,积极把优秀企业主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经营管理者,不断壮大党员企业主队伍;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引导企业主主动投身村企联建、企校共建、慈善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繁荣。建立评优激励机制,对支持党建工作、发展业绩显著的优秀企业主给予表彰奖励。
18.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深化“万名党员兴百业”、“先锋岗上比奉献、责任区里竞风流”、“党员亮牌上岗”、“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激励和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更好地发挥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表率和带动作用。
六、加强领导,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19.强化领导,整体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市委成立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新经济新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领导。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镇党员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20.整合资源,合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完善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劳动、建设、建筑、交通、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奖惩考核,通过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21.强化考核,督促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市委对基层党委(党工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结合“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工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定期汇报、通报、催办、督办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