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启东市委员会
启委发〔2010〕45号
中共启东市委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党组织换届
选举工作的意见
(2010年7月27日)
按照省、南通市统一部署,我市村党组织将进行集中换届选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江苏省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暂行办法》(苏组通〔2010〕3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做好全市村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目标,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通过“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适应农村发展、群众广泛认可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勇当江苏沿海开发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各级党组织要对换届选举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把党管干部的要求贯穿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党员的民主权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拔人才。
(四)坚持依法办事、按章选举。严密组织、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力有序顺利推进。
(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各地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相关问题。以人为本,妥善做好退职村干部和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村党组织设置。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党员队伍变化的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村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关系。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新变化,积极探索把党组织建在富民产业链、行业协会和党群共富联合体上等途径,继续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组织设置模式,优化配置农村基层组织资源。党员在50人以上、党建基础较好的村级党组织应建立总支部,并根据党员从业状况建立若干支部。党员在100人以上、村域经济总量大、班子整体战斗力强、各项工作多年位居全市前列的村党组织报市委批准可设立党委。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好中选优,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党建工作和基层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拔充实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不断扩大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来源,拓宽培养选拔渠道,积极动员市、乡镇机关干部、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致富能手参加公推直选。积极提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委会委员交叉任职,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三)着力优化村党组织班子结构。按照“思想观念新、发展思路清、工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整体结构优”的新型村干部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功能。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每个村党组织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成员。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能力结构,全市形成40岁左右,高中(中专)文化以上为主体的村级领导集体。注重选拔优秀妇女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占比一般不低于35%。
(四)积极扩大党内民主。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切实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坚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通过公开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决定的办法,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员大会差额直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五)严格村党组织职数配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设置,原则上与村干部职数保持基本一致。支部一般设委员3-5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原则上设置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众工作委员等职位,委员可以兼任,具体分工由乡镇党委审定。村干部职数按照农村人口每1000人1.5名的比例配置,由各乡镇按照核定的村干部总职数,根据各村实际统筹使用。
四、工作步骤
本次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从8月开始,10月底前结束。具体分为七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广泛征求意见。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通过公告、板报、宣传栏以及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及公推直选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酝酿,形成共识。
(二)组织筹备,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党委成立村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公推直选村党组织班子的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时序安排、相关纪律等。
(三)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采取党员自荐、党员群众10人以上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报名人选。各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正式党员、是否有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及本人真实意愿等。
(四)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各乡镇党委派员主持召开村党员群众大会,公布报名审核有关情况,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中定向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会由下列人员参加:村党员,本村镇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驻村单位党组织代表等。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领导班子结构要求,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公布。
(五)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严格考察,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结果,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布。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名,形不成差额的也可等额确定。乡镇党委将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直接选举,选举结果报请审批。召开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符合有关规定情形、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的应到人数。村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工作由上届委员会负责,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也可由乡镇党委派员主持。选举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及其他委员候选人应向大会作竞职演讲,书记候选人回答选举人的询问。大会选举时,可先直接差额选举村党组织书记,落选人员作为副书记候选人,副书记落选的作为其他委员候选人,最后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其他委员。也可由全体党员先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再在当选委员中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形不成差额的也可等额选举。选出的村党组织委员,报乡镇党委备案;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报乡镇党委批准;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七)总结报告,建立目标责任制。村党组织要把换届工作总结及时上报乡镇党委。各乡镇党委将本单位换届工作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组织部。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实行任期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和乡镇党委考核。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村党组织换届,并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是一项政策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党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全程参与、指导工作开展。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真正达到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三满意”。
(二)注重引导,营造氛围。要加强教育引导工作,使“公推直选”在农村党员群众中入脑入心,努力营造大家了解、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民主推荐大会和党员大会的到会率。对符合有关规定情形、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要通过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告之有关情况,充分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
(三)规范操作,严肃纪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章》和有关条例,按照规定的要求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通过程序的规范性,确保结果的合法性。要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明组织纪律,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对于违反《党章》、条例和选举办法,搞非组织活动的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确保公推直选工作健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