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启东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启学组办发〔2010〕3号
—————————★—————————
关于评选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各街道、园区党工委,教育局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激励带动作用,引导各参学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现决定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中,评选一批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先进集体50个。其中,镇(乡)、街道、园区党(工)委7个;村、社区28个;“两新”组织10个;中小学校5个。
二、申报条件
先进集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扎实。能严格按照市委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做到主题鲜明、载体突出、措施有力;能认真对照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完成每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宣传工作有力,活动氛围浓厚;单位负责人能认真抓好理论学习、深入调研、分析检查、落实整改,很好的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能积极投身到学习实践活动中,为本单位发展出谋划策。
2、亮点突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积极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切实围绕全市“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工作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富有典型创新意义。
3、富有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能找出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探索出破解难题的对策措施,在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科学发展上效果好,各项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群众满意率高,对其他单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具有指导借鉴意义。
三、评选办法
1、各镇乡、街道、园区党(工)委对照申报条件,做好本单位及所辖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单位的申报工作。申报数额要求村(社区)不少于3个、“两新”组织不少于1个。教育局党委负责各直属中小学校的申报,数额要求不少于6个。
2、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确定初步各类入选对象。
3、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先进集体。
4、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先进集体组织公示。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挖掘本单位及所属党组织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和创新经验,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各单位形成的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逻辑性、启发性强。镇乡、街道、园区的材料在2500字左右,村、社区、“两新”组织、中小学校的材料在1500字左右。推荐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本于2月28日前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人:俞岑罡,联系电话:83300926,电子邮箱:qdkxfzzzz@126.com。
附:《启东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中共启东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31日
附:
启东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
单位名称
|
|
|
主
要
事
迹
|
(具体内容请另附页)
|
|
市指导检
查组意见
|
组长签名:
2010年 月 日
|
|
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盖 章:
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