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启人才办[20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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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启东市人才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省、南通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根据《关于印发〈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启人才[200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情况下情上达,相互交流,现就做好全市人才工作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各镇(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报送内容
1、工作计划:人才工作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月度工作安排。各镇乡、各部门月度工作安排为每月必报内容(样表见附件二)。
2、工作动态:贯彻落实上级人才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工作部署情况;开展人才工作的主要做法、措施;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人才工作重大活动;各类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工作平台建设;环境优化工作;专家咨询、服务活动等。
3、工作成效:人才工作总结;人才工作典型经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人才资源开发阶段性工作成效。
4、先进事迹:受南通市以上表彰的人才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人才事迹。
5、人才工作调研成果。
6、其它有关人才工作方面的信息。
三、报送时间
每月24日前应及时上报次月月度工作安排。重要信息可随时上报。
四、报送办法
各镇乡、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同志为人才工作信息员(登记表见附件一),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人才工作信息。信息报送的方式有:
1、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等方式,直接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书面材料要经单位领导审阅,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3312387,3319925(传真)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信息发送到市人才办,电子信箱:qdrcb@126.com,或通过启东党政数据网发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信箱。
五、有关要求
各镇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利用好人才工作信息。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人员变动时,要做好工作交接,保持信息上报工作的连续性。请各镇乡、各部门9月24日前将《启东市人才工作信息员登记表》和2005年10月份的《人才工作安排月报表》一并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附件一:启东市人才工作信息员登记表
附件二:人才工作安排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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