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市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
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高技能人才成就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南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江海英才计划,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奋力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通委发〔2009〕5号)精神,现就做好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和表彰人数
(一)江海杰出英才奖。凡在我市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推荐、自荐。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评选人数不超过3名。
(二)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凡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来我市工作(创业)3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团队,均可参加推荐、自荐。首届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评选人数不超过5名。
(三)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凡具有国家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职工均可参加推荐、自荐。首届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人数不超过5名。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按照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海英才计划配套政策的通知》(通办发〔2010〕9号)执行,文件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含部省属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组织基层单位进行推荐。在此基础上,县(市)区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填写推荐表报送市委人才办。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自荐对象直接将自荐表报送市委人才办。
三、名额分配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每县(市)区分别推荐不超过3名,市直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四、有关要求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是南通市首次设立评选的高层次人才奖项,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推动人才工作健康发展的过程,努力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联系电话:启东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83312387,启东市人保局人才服务中心83222937,电子邮箱:qdrcb@126.com。
相关表格见附件。
注:请于3月29日前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南通市江海杰出英才奖申报表
2.南通市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申报表
3.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
4.《关于印发江海英才计划配套政策的通知》
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qddj.gov.cn/zlxz/21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