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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通市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0/3/25 8:59:23
 

关于做好南通市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

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高技能人才成就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南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江海英才计划,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奋力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通委发〔20095号)精神,现就做好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和表彰人数

(一)江海杰出英才奖。凡在我市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推荐、自荐。首届江海杰出英才奖评选人数不超过3名。

(二)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凡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来我市工作(创业)3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团队,均可参加推荐、自荐。首届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评选人数不超过5名。

(三)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凡具有国家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职工均可参加推荐、自荐。首届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人数不超过5名。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按照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海英才计划配套政策的通知》(通办发〔20109号)执行,文件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含部省属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组织基层单位进行推荐。在此基础上,县(市)区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填写推荐表报送市委人才办。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自荐对象直接将自荐表报送市委人才办。

三、名额分配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每县(市)区分别推荐不超过3名,市直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四、有关要求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是南通市首次设立评选的高层次人才奖项,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推动人才工作健康发展的过程,努力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联系电话:启东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83312387,启东市人保局人才服务中心83222937,电子邮箱:qdrcb@126.com

相关表格见附件。

  注:请于329日前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南通市江海杰出英才奖申报表

2.南通市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申报表

3.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

4.《关于印发江海英才计划配套政策的通知》

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qddj.gov.cn/zlxz/21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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