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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电化教育室制度

2006-10-27 10:11:41

    1、党员电化教育室是党员教育的阵地,是制度、复录党教片的场所,在制作、复录时,要求认真细致,保证质量。
    2、室内要保持安静、清洁,进入机房须穿工作服,换鞋,不得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3、严格遵守国有关音像管理规定,严禁播放和录制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非公复制录音(像)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收费,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
    5、非电教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如造成设备损坏,或其他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赔偿,直到法律制裁。
    6、认真做好电教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未经许可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党员电化教育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1、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音像带均要建立账目,包括;电教器材账,电教器材固定资产登记账,设备使用档案、音像磁带登记册、音像磁带租借登记册、空白磁带出入库登记册等。
    2、各种设备器材要妥善存放。注意防尘、防磁、防火、防潮、防高温和防盗,经常检查工作室电路、电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及时排除隐患,不得带故障工作,保证电教设备正常运转。
    3、电教设备要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使用档案、设备的名称、型号、批号、价格、启用时间、维修情况均须填写清楚。在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好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能挪作它用,要爱护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的要示操作,外出使用设备要办理出库登记,返回后清点检查。
    5、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由电教人员随机操作。
    6、音像磁带要严格按技术要求存放,并登记造册,租借音像磁带要办理手续,购进、领用空白磁带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对音像资料定期进行清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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