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启东市领导干部在职自学
参 考 资 料
(第一期)
编发: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中共启东市委宣传部 中共启东市委党校
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明确提出了一项重大任务,这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并强调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掀起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新高潮,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一、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性
党章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党章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党章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我们党强调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有着更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更加重大的意义。
1、学习和贯彻党章是确保党章在党内的地位和作用的必然要求
国有国法,党有党章。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近70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党之所以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就是因为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首先,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党内的规定、决定、规章制度,从效力来讲是有一定的层次的。有的是根本性的,有的是具体性的;有的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的是党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的是制定其他规章的依据,有的则要依据其他规章来制定。党的章程在党内法规体系当中是处于最高层次的、根本性的、统领党内其他法规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开展党的生活、建设党员队伍、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组织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处理组织矛盾等方面的基本准则,是保证党成为统一整体,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最重要的基础。
党章所具有的上述地位和作用,可以从党章的内容看出来。如《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部分,规定了党的性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任务、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等有关党的根本性问题。党章第一章规定了党员条件、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发展的程序以及党员除名的程序。第二章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第三、四、五章规定了党的各级组织。第六章规定了党的干部的地位、作用、条件。第七章规定了党的纪律及实施纪律处分的程序。第八章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权力和责任。第九章规定了党组的设置、任务。第十章规定了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第十一章规定了党徽党旗。可见党章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它不仅从整体上规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样的党,应当怎样建设,而且从微观上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是什么样的人,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党员,党员应当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履行什么样的义务;不仅规定了党的建设的一般性指导原则,而且规定了党的建设的具体操作做法;不仅规定了党是一个有纪律的严密组织整体,而且规定了党靠什么组织起来、靠什么保持全党的高度一致;不仅规定了党内各级组织的职权、任务及其之间的关系,而且规定了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任务以及党组织与群团组织的关系,等等。因而党章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和党组织都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的党内最高法规。党章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这种特殊重要的地位,决定了其他党内规章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以党章为依据,必须与党章相符合,而决不能与党章相违背,更不能与党章相抵触,否则就是无效的。对此,我们可以做一个形象的比喻,党章在党规体系里的地位和作用和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凝聚起全党同志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
其次,党的章程是党员意志的集中表现。党的章程是由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虽然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只是党员中的一少部分,但是,这些代表是经过每一个共产党员按照自己的意志选举产生的自己所信赖的党员,代表自己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或者说,绝大多数党员是把自己参与制定党章的权利委托给了自己所选举的党代表。因此,就党章的制定而言,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是直接参与制定,广大党员则是间接参与制定,也就是说党章是全体党员共同制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章是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的集中体现,是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这是党章能够成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基础的根本所在。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近70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我们要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就要统一到党章上来,就是要使全党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确保党员意志得到尊重,确保党员权利不受侵害,确保党内民主进一步发展。只有全党在党章基础上的团结统一,才能为我们党完成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图伟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再次,党的章程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本的治党原则之一,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经验之一。特别是在我们党长期处于执政地位的条件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所以从严治党有着更加紧迫的要求,是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从严治党要有标准,每一部党规党法都是我们从严治党的根据。但是,在党内法规制度的庞大体系当中,处于核心和最高地位的就是党章。党章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所有重大原则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内的各项基本制度都作出了规定。党内除党章之外的其他所有的法规制度,都是以党章为依据和基础制定出来的,都是为了保证党章在实践中的贯彻落实而在某一方面或对某一事项所做的具体规定。因此,党章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保证全党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最后,党的章程是教育党员增强党的意识的教科书。共产党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党员意识,要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一名党员,必须坚持党的性质、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实践党的纲领和路线、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完成党的任务,必须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就是说党员必须保持先进性。要使党员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对共产党员进行经常性的、严格的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而对党员进行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最基本的依据,就是党的章程。因为党章对党员需要掌握的党的基本知识作出了系统阐述,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范,为广大党员进行自我教育、增强党的意识提供了最好教材。党员通过对党的章程的学习,既能对党的基本知识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党的意识,又能有效地在党的生活中实践和履行,从而增强党章在党内的法定效力。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有效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员标准,使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
2、学习和贯彻党章是当前国际局势和国内任务的必然要求
从国际环境看,当前总体上明显地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国际形势的基本态势是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当前,国际形势总体上趋于缓和,和平的力量空前壮大。其具体表现是:全球性军事对抗的势头减弱,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日益上升,战争和武力越来越不得人心,全球范围的世界大战有可能推迟和避免。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刚刚过去的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和几十年冷战的历史已经证明,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增加军备为手段的安全观念和体制不能营造和平。扩大军事集团,动辄使用武力,更有悖于冷战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同时,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剧的条件下,各国家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继续深入发展,大国之间不可能爆发冷战时代那种牵动全局的军事对峙与意识形态对抗。否则,各大国都将付出极高的经济成本。因此,虽然大国之间存在着在科技、经济与军事等领域的竞争,摩擦与冲突不断,但却基本上是可控制的,世界政治总体形势仍然是趋向缓和的,不至于形成大的战争。
在国际局势总体上趋向缓和,和平成为世界主题之一的前提下,各国普遍认识到,国家之间的关系应当建立在和平共处的基本原则之上,要集中力量加强本国的自身建设,扩大国际交往。安全不能依靠增加军备,也不能依靠强权和武力。安全应当依靠相互之间的信任和共同利益的联系,通过对话增进信任,通过合作化解矛盾,相互尊重主权,和平解决争端,谋求共同发展。以合作求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因而发展也必然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成为当今世界与和平相并列的又一大主题。
当然,和平与发展是世界主题,是说和平与发展是国际局势的总特点和总趋势。同时还要看到,今天的世界并不安宁,和平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各国的发展机遇并不是均等的,发展的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和平与发展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传统的和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使得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世界发展中的不平衡性更趋严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全球性问题越来越突出,诸如环境和生态问题、国际毒品问题、难民问题、国际犯罪问题、艾滋病问题等,都困扰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二是政治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从国际政治格局来看,政治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这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伴随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原有的两极对峙格局结束,世界开始多极化进程。世界要和平,人民要合作,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是时代的潮流。国际局势走向多极化,是时代进步的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多极化格局使世界各种力量逐步形成既相互借鉴又相互制约与制衡的关系,有利于遏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利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有利于实现各国人民对和平、稳定、繁荣的新世界的美好追求,也有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但是,在政治多极化的趋势之下,美国的单边主义也在发展。近年来,虽然许多事实使美国感觉到它离不开国际机制和规则,离不开俄、欧盟、中、联合国等国际各方提供的多边合作,独霸全球困难重重。但是,世纪之交以来,美国的综合实力相对上升,其强权、霸权不断膨胀,单边主义有新的发展,称霸世界的野心有增无减,致使称霸与反称霸、单极与多极的斗争还很激烈,政治多极化只能在曲折中发展。
三是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剧。从世界经济发展态势来看,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深,生产布局、投资走向、金融往来、科技开发、人才培养乃至环境保护,都跨越了国界。全球经济形成了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各国各地区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也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经济全球化是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发生和发展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既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力图主导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总体上处于弱势,如果没有正确的对策,就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发展受国际经济运行的影响也会随之增加。在国际竞争中我们会学到很多东西,但也将面临许多不利因素,竞争会更加激烈。保持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任务将更为艰巨。
四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从科技与文化领域来看,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强。科技的创新、知识经济的发展、信息的网络化和数字化,不仅影响和改变着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而且影响政治格局、改变人类社会生活。现在许多国家都在研究对策,力争在国际竞争中抢占一席之地。一些发达国家,依靠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科技优势,正投入巨资,力图发展本国的所谓“新经济”。虽然世界各国都面临着科技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但西方发达国家科技实力明显占优势,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通过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赶上去的难度将增加。
在这一国际环境下,我国仍面临着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西方敌对势力也没有放弃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但是,随着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国际影响日益扩大,国际社会普遍看好我国的发展前景,各国同我国扩大合作的意愿普遍加强,我国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然而,我国能不能及时地抓住机遇,有效地利用机遇,根本的在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能否团结一致,带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地做好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党要实现团结一致,根本在于以党章为基础团结一致。
从国内环境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措施,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二是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大力加强薄弱环节;三是不失时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促进各项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五是努力改善人民生活,重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上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就。这些成就集中表现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开放实现了新的突破;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核算结果显示,按可比价格计算,200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32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718亿元,比上年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8620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73395亿元,比上年增长9.9%。中国经济已连续三年保持10%左右的增长。这标志着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虽有所缓解,但尚未根本解决。二是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我国进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3000美元这个关键阶段,社会经济结构变动迅速,各种利益关系愈益复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差距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群众对上学难、看病难、打官司难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三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长期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即就业压力巨大;经济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投资率持续偏高,消费率偏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加大。特别是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仍很突出。四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少。因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居高不下;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出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此外,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的问题比较突出;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中央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并正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因此,虽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复杂、更多样,改革攻坚的任务更艰巨、更紧迫,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国民经济正处于经济周期上升阶段,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显著提高,我国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综合判断当前我们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将是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总体上有利于我们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并可能增多的时期。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以党章为依据,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
3、学习和贯彻党章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实践告诉我们,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按照党章的要求把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好。这些年来,我们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党章,并在党的建设实践中严格依照党章,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个主题,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尤其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毫不放松,在开展反腐败斗争方面毫不手软,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当前,党的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在相当程度上是认可的,国际社会也给予了积极评价。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的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与党章要求相背离的。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党的建设还是一项硬任务,反腐倡廉工作依然艰巨。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建设,要旗帜鲜明地与腐败现象进行斗争,就必须在全党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中为一般党员作表率、树榜样。通过党的建设的加强,克服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夯实党的先进性的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巩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
总之,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近70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必须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
二、党章建设的历史过程和十六大党章的丰富内涵
中国共产党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简称,通常称为“党内根本大法”,“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章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施行的,在党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最高效力的行为规范。
1、党章建设的历史过程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的八十多年间,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每一部党章的产生,每一次党章条文的改动,都曾经在党内外、国内外引起广泛而强烈的关注。因为,对党内,党章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法理基础;对党外,党章是人们判断共产党理念和实践的主要根据。在党章的发展历史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几部:
一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是在党成立一年以后召开的党的二大上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的产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的最后完成。从此这个年轻的政党有了自己的立党之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
二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的党章。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所产生的党章,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的一部党章。七大召开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24年艰苦卓绝的历程,已经成为一个全国范围的、具有广泛群众性的、令全国人民所敬仰的党,是一个经过长期革命战争的锻炼而成熟起来的党,是一个经过延安整风后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达到了空前团结和一致的党,是一个拥有了自己的伟大领袖的党。此时产生的七大党章将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党章。七大党章最重要的新突破,就是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因而使七大党章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三是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1956年,党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之后第一次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因此,八大产生的党章就成了执政党的第一部根本大法。八大党章的贡献在于使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开始了初步思考。
四是20世纪最后一部党章。1997年,党的十五大是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召开的最后一次代表大会,因而十五大党章就成了我们党在20世纪最后一部党章。它的最重要的突破就是把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五是21世纪的第一部党章。2002年党的十六大党章,是我们党在新世纪第一部党章。十六大党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丰富的理论内涵、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与十五大党章相比,有许多新的突破。
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容。党章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紧密结合进入新世纪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和反映我们党的历史和现实要求,是全党的行为规范。
2、党章的丰富内涵
从党章的功能和作用上看,党章要保证组织内部、各级组织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纲领和各阶段的奋斗目标。
我们党从七大开始,在党章上增写了总纲部分。总纲实际上起到了党的纲领的作用。它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因此,凡是党员都必须承认这个总纲,并以这个总纲作为自己一切活动的准则。总纲在简单的文字中,说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根本任务、基本路线、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组织原则等。有了总纲,党章的内容就变得更加丰富、充实,有效地避免了以往党章比较简单、篇幅过短的问题。
党章的条文部分实际上所起的是组织章程的功能和作用。它主要是对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干部等作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它使人们能够明了什么人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共产党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应当履行什么义务、享有哪些权利;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等等。党章不仅是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一致的重要保障,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内部、各级组织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的调节器。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必将对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十六大新党章包括一个总纲,十一章共53条。与十五大党章相比,有65处修改。其中特别重要的有17处,包括总纲部分的8处,条文部分的9处。正是这些修改了的地方,显示出了十六大党章的新突破和新贡献。
第一,对党的性质的科学表述。
十六大党章开宗明义地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的科学界定,其可以概括为“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
首先,在党是“先锋队”的表述上,过去是讲“一个先锋队”,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次毫不含糊地提出“两个先锋队”。即“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第一个先锋队讲党的阶级基础,表明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基础没有变也不能变。第二个先锋队讲党的群众基础,这是一个新贡献。中国共产党本就是在中国这个民族国家范围内的政党,与自己的民族国家和全国人民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在党处于执政地位条件下,党担负着领导全国人民建设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历史重任,党的奋斗目标就是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就是中华民族的发展趋向。党如果不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就不能带领全国人民完成历史任务。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基础在于人民群众的支撑,这就是党的执政合法性问题。人民群众对党的支持度越高,党的执政合法性就越强,执政地位就越巩固。因此,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党的一厢情愿,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就决定了共产党除了要有坚实的阶级基础外,还必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既要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要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如果没有坚实的阶级基础,就无以立党;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党就不能发展。阶级基础是党的立身之本,群众基础是党的发展之基。
其次,在党是“领导核心”的表述上,过去的党章是讲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十六大党章非常鲜明地加入了“特色”二字,即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不仅继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使党的这一地位和作用更贴近在现阶段所担负的任务,即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入“特色”二字的意义在于:从理论上看,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划清界限,实现党在社会主义观上的与时俱进;从实践上看,可以使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突破传统社会主义的固有模式和障碍,使社会主义在发展中更有新思路,在改革中更有新举措。试想,如果没有“特色”二字,仍然在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束缚下,能有我国今天的发展局面和成就吗?所以,也正是“特色”二字,显示了我们党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威力和作用。
最后,在党的性质中明确加入了“三个代表”,即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三个代表”写进党的性质,是十六大党章的一个重大新贡献,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党作为先锋队,作为领导核心,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要体现在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即在经济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就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文化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政治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了这“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就有了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因此,用“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来界定党的性质,是对党的性质全面和科学的表述。“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在党的性质中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两个先锋队”是“一个领导核心”和“三个代表”的根本,“一个领导核心”是“两个先锋队”和“三个代表”的关键;“三个代表”则是“两个先锋队”和“一个领导核心”的具体体现。
第二,对党的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完善。
十六大党章在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新贡献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规定为党的行动指南,从而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特别是总纲中增写了第六自然段,对党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历史进行了全面总结,揭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产生的现实基础,提出了“三个代表”理论,并把其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意味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获得了党的法规上的最高效力,表明必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的实践。党章指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第三,对党的最高纲领的新阐述。
十五大党章规定党的最高纲领为: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十六大党章修改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可见,十六大党章在党的最高纲领的文字表述上对十五大党章的修改在于,在“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几个字的前面加入了“最高理想”四个字,后面去掉了“社会制度”四个字。这一加一去,体现了我们党更为科学的共产主义观。首先,共产主义是一个包括了理论、运动和社会制度在内的不可分割的完整体系。如果只强调共产主义是社会制度,而忽略了其同时是理论体系和实践运动的话,显然是不全面的。其次,不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而只是当成奋斗目标,容易产生急躁病,把实现共产主义看得过快、过早了。在国际共运史上,共产党国家在实现共产主义的问题上出现过失误,如前苏联20世纪50年代末时,赫鲁晓夫就说他们到了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就是“土豆烧牛肉”。我们国家在1958年时搞大跃进,提出要15年超英赶美,并说人民公社是通向共产主义的桥梁,过了桥就是共产主义,但实际上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可见,这都是在糟踏共产主义这个令人神往的字眼。因此,必须认识到,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代共产党人的任务,就是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既是对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的要求,也是共产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第四,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行动纲领的新贡献。
十六大党章在科学分析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制定了党在新世纪的行动纲领。党章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制定了实现这一目标的经济政治文化、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有力措施。
第五,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
十六大党章结合党所面对的新形势以及党所担负的新任务,确立了党的建设的基本目标,即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考验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为了实现党的建设的目标,十六大党章还提出了党的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
此外,十六大党章还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委的任期、吸收新党员的重点、党组的任务及党组成员的产生和责任、各级纪检委的职责和任务、团的性质等方面有新的规定,并增加了第十一章关于党徽、党旗的规定。
总之,十六大党章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基本原理、总结和吸取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经验形成的,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从十六大党章的上述新变化、新贡献,可体味到其强烈的时代气息,体现了党章的与时俱进,反映出党章是一部符合时代要求的好党章,是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依据。我们在今天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就是要认真学习十六大党章,自觉遵守十六大党章,切实贯彻十六大党章,坚决维护十六大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三、当前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新要求
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表明,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对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中央也明确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章贯穿活动的始终。应该看到,虽然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在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很大差距,而且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提出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就是要以党章为根据,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使全党通过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第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对我们党的理想信念,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因此,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
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西方敌对势力也千方百计用他们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来腐蚀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由党政高官演化为腐败分子的事例屡见不鲜,从主观上说,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他们堕落、变质的根本原因。可见,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是迎接新的严峻考验,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思想基础。因此,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全党同志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要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继续推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既客观看待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科技发展的现实,又深刻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历史趋势;既正确看待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曲折反复,又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也就是说,要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来认识当今世界的变化及其趋势,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
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关键是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既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矢志不渝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我国现在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自觉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第二,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
道德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时期,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共产党员必须在道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党章明确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他们的个人品行,而且关系党的整体形象。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因此,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重要基础。
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就是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作为一个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不仅要注意他们在工作中的表现,还要注意他们的生活作风和情趣。要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办法,在干部考察中更加注重道德品行,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既重能力又重德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特别是要重视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真正使品德端正的人受到褒奖和重用,使品德低下的人受到批评和教育,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第三,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党章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明确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党员的基本义务和权利,为发展党内民主指明了方向。然而,在现实中,无视党章对党内民主的规定的问题还较严重地存在着,一些主要领导干部在决策中搞个人拍板,在工作中搞“一言堂”;有些一般干部习惯于“拍马屁”、阿谀逢迎。更有一种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现象就是,现在一些人之所以能够违纪违法、腐败堕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没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就要把党章规定的一些民主措施贯彻好、落实好。具体说来,一要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与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既教育督促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始终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又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支持和保护,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把弘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机制统一起来。既要求领导干部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批评,虚怀若谷,从善如流,使党内生活更加生动活泼;又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制定和实施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推行党务公开,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办法,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三要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既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问题,切实把全党的意志、智慧、力量凝聚起来。
第四,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就要严明党的纪律。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无法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完成伟大的历史任务。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如果党从政治上松懈了、涣散了,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将无从谈起。这些年来,党的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党组织执行纪律不严格,一些同志的头脑中,对讲政治的要求、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意识不强化,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或者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并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听信政治谣言。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战斗力和党的形象。
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就是要重申严明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使全党同志提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学习贯彻好党章,关键是党员自身要在严格自律中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改造,不断增强学习、贯彻、遵守、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所有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要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
第五,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监督党员履行义务,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重要党内法规的颁布,实行了巡视制度等重要监督制度,对强化党内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领域由于对权力监督的缺失和不力,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党内监督仍需要强化。
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尤其要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完善监督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尤其要尊重和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前移监督关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防微杜渐。要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第六,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不少具体的体制机制也不完善,这就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有了可乘之机。加强制度建设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制度条文,减少制度空白点,全方位地规范党员行为。但是,再完善的制度条文,如果不落实在实践之中,就毫无意义。这就决定了加强制度建设的更重要的任务是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强调学习贯彻党章,是我们党总结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党章作为指引全党的旗帜和“根本大法”,对于正确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我们强调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就是要以制度来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四、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学习党章,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
应该看到,虽然经过长期努力,学习贯彻党章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在贯彻党章的具体措施上还存在很大差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认认真真地学习贯彻党章。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都要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长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
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过程中,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党内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作为执掌国家政权的政党,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身廉洁对于社会发展和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进。从当前看,我们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个主题,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毫不放松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手软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二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四是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反腐倡廉工作依然艰巨。
腐败的根源来自于因追求私利而导致的对权力的滥用,反腐的关键,显然应是以防止和减少权力滥用为中心,开展制度创新,以限制权力、制约权力、净化权力。也就是说,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措施。因此,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建立强有力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贯彻和落实这一纲要,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是个大概念,既包括法律法规和各种各样的具体制度,又包括具体的体制和机制。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巩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各方面建设成果的保证。制度不光有一个建立的问题,还有一个怎么执行、落实的问题。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看,我们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制度,如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的制度,完善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制度,完善整个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等,这些都属于基础性的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制度措施,如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和投资制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这些都有助于从源头上、从制度上来预防和遏制腐败。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这是我们党的基本经验,也是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党风廉政建设要为大局服务,就必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工作,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保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当前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的“四大纪律”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活动,加强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八项要求”:一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二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三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四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五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六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七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八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第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对于腐败分子,不管他们藏在什么角落、逃到什么地方,都要组织力量把他们挖出来,决不让他们逃脱党纪国法的惩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惩腐败分子。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要研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既要坚决,又要稳妥,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和系统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通过剖析案件、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要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要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
推进“四项改革”,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四项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二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三是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四是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逐步推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同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继续深化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完善“四项制度”,会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四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一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信息化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二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三是产权交易制度。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四是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规范化管理。
深化“三公开”是提高党政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民主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三公开”的基本内容是: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市(地)级政务公开,深化县级和乡(镇)政务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二是在企业特别是一些重要企业,与企业改革相结合,推进厂务公开。三是在农村与村民自治相结合,推进村务公开。
第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要深刻领会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这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廉洁从政,反对腐败,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能否实现科学发展,而且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切发展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离开了人的生存发展的需要,离开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谓的发展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一切工作都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为人民群众谋取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人民群众素质的提高和人的潜能的发挥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科学的发展观既是经济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党内廉政建设的根本指针。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对领导干部来讲,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政绩观,是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的总看法,包括什么是政绩、什么是政绩的评判主体和标准、怎样创造政绩等基本内容。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关系到干部本身的成长进步,关系到一届班子、一个单位的全局发展,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是各级干部必须树立的惟一正确的政绩观,是干部在实践中做出实绩的行动先导,是我们党和政府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思想基础,因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各级干部必须在正确政绩观指导下,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创建政绩、多做贡献。
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党员干部创造政绩。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最终也要体现在党员干部创造的政绩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是党对各级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干部的基本责任,也是群众对干部的基本期望。大量事实证明,凡是有上进心和责任感,希望为提高百姓生活水平,为党和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干部,都会尽心竭力地创造政绩。但是,也有一些干部在政绩追求上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和偏差,只重视显性政绩、单一政绩、个人政绩,甚至有的人追求虚假政绩,因而犯有严重的“政绩急躁症”。其突出表现是:有的搞形象政绩,摆花架子,专干“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事,对百姓疾苦、群众困难漠不关心;有的重近期效果,轻长远利益,热衷于“短、平、快”的政绩,对涉及长远利益的基础工作没有热心;有的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为了当地的一时发展,不惜以牺牲其他地区或全局利益为代价;有的只追求经济政绩,甚至把政绩等同于GDP的增长,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的搞虚假政绩,轻者在已有政绩上进行拔苗助长,故意夸大,重者则是故弄玄虚,无中生有,甚至颠倒黑白,把败绩说成政绩,等等。
上述种种,虽然具体表现形式不同,但其带来的后果是一致的。其一,必然导致形式主义的滋生和蔓延。图了虚名,却招来了实祸,造成人、财、物和宝贵时间的大量浪费,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劳民伤财,误党误国。其二,必然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干部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是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上,极大地增加了群众负担,引起群众反感,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其三,必然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表面政绩、虚假政绩,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干部懒惰思想和投机心理,助长党内和社会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浮夸之风,挫伤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其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经济社会的畸形发展,甚至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各级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贪图虚名、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能办。
一个党员干部有没有政绩,有多大的政绩,必须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作为最终的公正评判者。在我国,人民在国家中的当家作主地位,为群众成为干部政绩的评判主体提供了合法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干部创造政绩,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所享用。干群关系的本质为群众成为干部政绩的评判主体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各级干部的工作都直接面对社会,面对百姓,因而群众对干部的工作状况看得最清楚,感受最深切,也最有发言权,为群众成为干部政绩的评判主体提供了可能性。坚持党员干部的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也就是由实践来评判、由历史来评判,因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见证人。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就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说的就是群众评判所具有的最高价值。只要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干部政绩的评判主体,就能创造出真正的、为人民群众所认可的政绩。
干部政绩评判标准的核心在于“民”和“实”。所谓“民”,是说对干部政绩的考核,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即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干部领导范围之内的老百姓成为评判干部政绩的主体,把干部的工作是否为老百姓带来了可以享受的利益作为最终的依据。只有通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的干部,才是有政绩的干部;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让老百姓得到的实惠越多,干部的政绩就越大。唯有坚持干部政绩标准上的“民本”思想,才能使我们的各级干部真正在实践中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根本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工作依据,以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享受为创造政绩的惟一目的。
所谓“实”,是说干部的政绩必须是真真正正、实实在在的成绩或贡献,而不能有半点的水分或虚化,更不能是败绩。因此,要全方位的综合考核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干部的工作结果,即干部的工作是不是政绩,是多大的政绩,还要看干部在工作中的努力;不仅要看干部在任时创造的政绩,还要看其为下一任创造政绩提供的条件;不仅要看干部的经济政绩,还要看其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情况;等等。唯有如此,才能使干部在工作中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取实际利益的人民公仆和实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