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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

2010/6/18 8:22:41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组发〔2010〕27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各园区、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最近,中央及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会议,对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让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中来,按照“学习培训在先、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和贯彻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在职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
二、学习要求
1.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将“四项监督制度”全文发放给各学习对象,督促他们通读全文,在此基础上安排一次专题学习,详细解读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背景、特点、主要内容和上级关于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等,确保学习对象了解并掌握四项监督制度。
2.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安排一次专题讨论,让学习对象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从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健全竞争择优机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提建议、讲做法、谈体会,以此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
3.在专题学习和讨论的基础上,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安排一次自我测试,检查学习对象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掌握情况,确保实现“双百”,即:领导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熟知率达100%,组工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精通率达100%。(四项监督制度和测试题请在启东党建网上自行下载)
4.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领导干部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一定的课时,对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培训、研讨,强化学习效果。
三、督促检查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狠抓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访谈、抽查、问卷测试等方式了解学习对象对“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的知晓度,对知晓程度明显偏低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和途径,及时把本单位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讨论情况、测试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专题材料,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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