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的,由启东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共中央组织部代转;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的“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启东市委组织部代收后,汇至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灾区党组织。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党费专用帐户户名: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帐号:15950918094001,开户行:中行启东支行。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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