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虞海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公安局党委,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汇龙镇、寅阳镇、近海镇、南阳镇、海复镇、合作镇、王鲍镇、吕四港镇、启隆乡党委:
经研究决定:
虞海滨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分局长职务;
孙善忠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案件审核中心主任职务;
陆炳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案件审核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晓东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冲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队长,免去其寅阳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分局长职务;
樊圣雷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教导员(正科级)职务;
卢国新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防暴警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职务;
陈益新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海东分局教导员职务;
施锦辉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江林海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亚军同志任市公安局防暴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顾尧同志任市公安局防暴警察大队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教导员(正科级)职务;
刘洪星同志任市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队长职务;
陈斌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顾越飞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李永平同志任市公安局监管大队教导员, 免去其市公安局启西分局教导员职务;
高慧斌同志任汇龙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方东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合作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王鲍分局分局长职务;
周辉同志任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南阳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海东分局分局长职务;
施程骏同志任启隆乡副乡长(挂职),市公安局启隆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防暴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建涛同志任市公安局北新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启西分局分局长职务;
顾光同志任市公安局合作中心派出所教导员, 免去其市公安局王鲍分局教导员职务;
陈震同志任寅阳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寅阳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教导员职务;
姚友华同志任南阳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南阳中心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开国同志任市公安局南阳中心派出所教导员, 免去其市公安局汇龙分局教导员职务;
朱德新同志任近海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近海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吕四分局教导员职务;
吴胜昔同志任市公安局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所长, 免去其市公安局吕四分局分局长职务;
施标同志任市公安局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教导员, 免去其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龚陈兵同志汇龙镇副镇长(挂职),市公安局汇龙分局分局长职务;
免去龚卫东同志汇龙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免去顾建生同志海复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免去顾云兵同志启隆乡副乡长(挂职)职务;
免去黄跃新、蔡仲辉同志王鲍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免去卢国群同志合作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免去王恩德同志寅阳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免去潘卫群同志吕四港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中国共产党启东市委员会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