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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推行农村无职党员 定责上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10-28 10:51:21

 同志们: 
    根据南通市委组织部[2003]57号文件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农村开展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所谓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就是为在农村不担任任何职务的普通党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管理考核,引导其在一定岗位上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发挥农村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缓解农村区划调整后村级事务繁重与村干部人手少的矛盾,以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下面,我就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谈四点意见。
    一、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实需要
    1、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是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在要求。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高度重视保持党员先进性问题,只有让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和实践好“三个代表”,我们党的先进性才能得以实实在在地体现。农村党员绝大多数是没有职务的普通党员,而他们是农村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力量。相对来说,农村无职党员发挥先进作用的平台较少,不少党员对发生的民间纠纷、矛盾,虽然想去做思想工作,但又担心自己说话不响,效果不好。少数党员由于疏于教育管理,发挥作用的意识性和责任感不强。因此,组织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是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形式,能够使无职党员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实践好“三个代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是缓解农村区划调整后村级管理中事多人少矛盾的迫切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农村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引发了新的农村矛盾和纠纷,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2000年以来,我市农村区划陆续作出调整,现大多数行政村由原来的2-4个自然村合并而成,村域面积扩大,人口成倍增加,而村干部职数作了精简,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更大,村级事务繁重与村干部人手少的矛盾日趋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针对这一矛盾,组织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让广大无职党员积极参与农村工作,不仅有利于发挥无职党员作用,解决诸多农村问题,而且有利于村干部腾出更多时间谋划村级经济发展大事,有利于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将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3、开展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客观要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一些教育管理方式已明显不适应。如果党组织不能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内容、新机制、新方法,仅仅依靠少数党员村组干部起作用,那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就难以形成,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党对群众的影响力就会削弱。由此可见,组织无职党员上岗,不仅是对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而且是密切联系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关系,促进无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有效途径,对于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市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有利条件
    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在外市(县)有一些探索。刚才大家观看了海门市委组织部摄制的短片《无职党员竞风流》,对此项活动有了一定的了解。我市去年开展的农村党小组设置调整和农村党员分类管理工作,以及各镇(乡)党委围绕促进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所开展的富有特色的探索工作,为我市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1、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领导体系和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为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网络,形成了党组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专兼职组织员齐抓共管的格局。特别是在党员教育工作中,形成了以组织部门牵头、组、纪、宣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各地健全了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责任、例会、调查研究、考核奖惩等制度,促进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在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村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冬训、民主评议等制度得到健全和较好执行。在现有领导体系和工作制度的支持下,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一定能顺利开展起来。
    2、农村党小组设置调整和农村党员分类管理的全面实施,为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去年,我市在大兴、寅阳两镇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对全市农村党小组的设置模式进行了调整,改以党员地域划分为以党员专长划分,实施农村党员分类管理。各镇(乡)党委都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落实,全市农村共设置了9种不同类型的党小组2014个,其中种植业人员党小组373个、养殖业人员党小组245个、农民经纪人党小组126个、外出务工人员党小组292个、个体工商人员党小组198个、民主理财人员党小组248个、普法民调人员党小组249个、年老体弱人员党小组277个、出海渔民党小组6个,共涉及党员28647名。实践证明,农村党小组设置的调整和农村党员分类管理的实施,使我市农村党小组建设得到了优化,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得到了强化,为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实际上就是对农村党小组设置调整和农村党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农村党小组设置调整和农村党员分类管理的成果,在调整后的农村党小组设置的基本框架内,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职党员的岗位和职责,抓好各项重点环节的落实,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3、农村党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加强教育管理,我市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带”本领明显增强,他们努力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近两年培植了党员致富能手4600多名,党员农民经纪人680名,结对帮扶群众6236户,有力地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使广大农民群众提高了致富本领,增加了收入,农村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明显增强,涌现了一大批“双带”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党员素质的提高,为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支持。
    实践证明,只要党组织认真组织,不断教育引导,农村党员是愿意发挥作用、能够发挥作用,而且一定能发挥好作用的。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是可行的,我们应该树立信心,满怀热情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切实抓好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重点环节
    在全市农村开展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乡)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意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开展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农村党员中深入开展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要教育农村无职党员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定责上岗有所作为的观念;克服消极观望的情绪,形成踊跃上岗的共识,要大力宣传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意义,形成关心重视的氛围,推动活动蓬勃开展。
    2、规定上岗步骤,保证上岗质量。为了组织好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我们应该遵循这样几个步骤:一是合理设岗定责。岗位的设定要以农村党小组的设置为基本框架,一般应设九个岗位,即:在种植人员党小组设“种植示范岗”、在养殖人员党小组设“养殖示范岗”、在农民经纪人党小组设“经纪营销岗”、在普法民调人员党小组设“综治协调岗”、在民主理财人员党小组设“村务监督岗”、在年老体弱人员党小组设“民情信息岗”、 在吕四出海渔民党小组设“捕捞示范岗”,以及由各党小组中具备相关条件的党员所参加的“税费收缴岗”和“计生监督岗”。在此基础上,各镇(乡)村党组织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村情民意以及无职党员能力素质的实际情况,自主设置和细化岗位及其职责,如“政策宣传岗”、“土管督查岗”和“兵役动员岗”等,力求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具体明确。二是确定上岗党员。首先要明确上岗条件,上岗党员应该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岁以内,志愿无偿为农村工作服务。上岗党员既可以是一直工作在农村的无职党员,也可以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或失业下岗的返乡党员。其次是确定上岗人选。村党支部根据所设岗位要求,结合无职党员的自身条件,采取党员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党内互荐、组织研究的方式,确定每一个岗位上岗党员的名单,予以公示。各岗位党员一般为5名,每一岗位都要确定一名组长,原则上由所在党小组组长担任。三是组织党员上岗。首先要开展岗前培训。确定上岗党员名单后,党组织应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等形式对上岗党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工作目标职责要求、工作方法和技能。通过岗前培训,使上岗党员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其次要签订上岗责任书。在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党组织应与上岗党员签订上岗目标责任书,落实党组织和上岗党员双方责任。上岗党员按岗位职责和党组织的要求按期上岗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岗位目标责任。整个无职党员定责上岗要在10月底完成。
    3、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活动效果。各镇(乡)党委要认真督促村级党组织切实执行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工作的三项工作制度,即定期交流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一证一卡一表制度。一是定期交流制度。各村级党组织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全体上岗党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各岗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本岗党员会议,分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研究目标措施,认真记录好《活动记录卡》;各上岗党员将每月所做工作在本岗党员会议上作交流,遇到需要党组织集体决策或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要及时向岗位负责人和所在党组织汇报,并按照党组织的意见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目标管理制度。实行量化考核。要细化、量化不同岗位的目标责任,明确同一岗位各个党员的职责分工,结合《党员分行业百分目标考核细则》,年底由党支部负责对照检查。推行述职考评。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会议,采取党员述职、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等办法,对上岗党员的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实行绩效公示。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广播等形式向全村公示无职上岗党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民评定格的重要依据。对考评为优秀的,由镇(乡)党委专项表彰奖励,年龄较轻有培养前途的优先列为村后备干部;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要开展谈心活动,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改正,不能及时改正的,要调整出岗。三是“一证一卡一表”制度。“一证”即农村无职党员上岗证,载明党员的姓名及岗位职责,让群众明白党员应该干什么;“一卡”即活动记录卡,记录本岗开展活动情况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一表”即考评表彰表,记录每位党员的职责完成情况及考核评比情况。通过这一制度的切实执行,确保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规范化,做到党员履责有记录、组织考核有依据。
    四、建立健全农村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的组织保障机制
    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将在全市农村全面展开,各镇(乡)党委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活动的组织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镇(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书记为具体责任人,村党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各负其责,抓好落实。二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市委将把无职党员上岗工作列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乡)党委要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制定规划。同时,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村级干部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作为村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各镇(乡)党委每半年要对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要建立活动的必要台帐资料,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同志们,上级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各镇(乡)党委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党员先进性教育这个主题,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开展无职党员定责上岗活动,努力创造更多的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好方式、好机制,把我市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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