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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 2006 — 2010 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2006-10-27 9:34:47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党员队伍结构和新党员质量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能否实现。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中央和省、市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 2006 — 2010 年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要求,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中,全市每年发展党员 550 名左右,其中,妇女占 30% 以上,生产、教育、科研一线人员占 60% 以上, 35 岁以下青年占 70% 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 90% 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 40% 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占 20% 以上 , 入党积极分子总数保持在 4000 名以上。经过五年努力,力争全市党员队伍总数中妇女和 35 岁以下青年的占比分别提高 2 — 3 个百分点,消除行政村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企业中的关键岗位、艰苦岗位、要害部位以及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有党员。
   根据上述目标要求,各基层党委要从实际出发,相应制订好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发展新党员的数量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大起大落。各部门各单位当年计划数与上年计划数、当年实际发展数与年初计划数的调整幅度都必须控制在 10% 以内。在新党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一线分布等方面,已经达到目标要求的,要努力保持稳定,防止出现反复;尚未达到要求,甚至差距较大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基本要求
   “十一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搞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程序。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勇挑重担、成绩突出。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坚持改善结构,均衡发展。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单位和阶层中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坚持教育引导,夯实基础。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注意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四、主要措施
   为了实现“十一五”发展党员工作目标,各级党组织必须紧扣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
   1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 经过 20 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一大批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的组织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员大量涌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形势给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发展党员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镇(乡)农村党员队伍老化,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的力量薄弱,在流动党员中发展党员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这些问题如不尽快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 从培养新世纪接班人和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 ,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将其作为百年大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发展党员这一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
   2 、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一要不断拓宽来源渠道。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 加大引导和启发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对党外群众的吸引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广开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活水。 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 积极开展“推优”工作,进一步扩大选苗视野,多方发现人才, 建立共青团、工会、妇联及其他社团推荐优秀分子作党的培养对象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开展推荐活动,把农村村组干部、致富能手、科技示范大户、退伍军人、企业的班组长和生产经营骨干、教学科研一线人员纳入视野,发现苗子及时培养。要切实加大对中学生的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认真做好他们走向社会或步入高校的后续教育、培养等衔接工作。 要通过深入开展“拓源”工程,把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推荐、吸纳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 二要加强教育引导和实践锻炼。 基层党组织要从 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 , 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养计划,设置具体的教育内容,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同时,要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锻炼, 组织他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党组织要主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重要工作、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经受锻炼,在实践中健康成长,从而提高培养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 要健全考察和管理制度。 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使党组织能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联系人制度和培养考察责任制,尤其是 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健全联系制度,落实相应的跟踪教育和培养措施。要建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动态管理,既要及时吸收新的入党积极分子,也要及时把不合格者调整出去 ,为发展党员工作打好基础。
   3 、紧紧抓住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 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 一要做好在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 吸收工人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统筹做好在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组织形式的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抓好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等办法,加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注意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建立党小组,影响和带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广大职工积极靠近党组织。 二要 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 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切实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放宽视野,从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要注重在符合条件的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要做好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为知识分子干事创业创造条件,用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凝聚人,把广大知识分子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要既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又尊重个人特点,不求全责备。要注意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在学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的发展党员工作,特别关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对思想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制定专门的培养教育计划,选派得力的培养人,重点做好培养提高工作。 四要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 要着眼于党员队伍的长远建设,着眼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抓好对广大青年的教育培养,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青年骨干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此外,继续在中学生中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做好在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在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均衡党员分布,扩大党员的覆盖面。
   4 、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方面要继续做好在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要针对他们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加强在文化素质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 把吸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个人出资人 ( 以下简称私营企业主 ) 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贯彻十六大提出“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求,确保发展党员质量。针对私营企业主的特点,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同时,还应注意把握以下具体要求: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严格审批权限,在吸收为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对那些所在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跨国经营或其他情况特殊的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由启东市委审批。
   5 、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始终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质量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核心,是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员标准,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一要严格坚持党员的标准 。发展党员,要在全面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中,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的成绩,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的人吸收到党内来。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使入党申请人望而却步,又要防止随意降低标准,曲解标准。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党员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到既积极主动,又坚持标准,不降格以求。 二要健全和落实工作制度 。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全面建立与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 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要进一步严格预审制度,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要建立与推行对发展对象的党的基本知识集中培训和考学制度,切实提高新党员的素质;要落实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提高 民主化程度;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重视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来信来访, 对不坚持党员条件,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手续进行发展的,必须严肃查处 ,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并追究有关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 , 重点把好条件审查关、培训关、政审关、考察关、审批关。坚持做到“五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够的不发展,没有参加培训的不发展,考察有问题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政审不过关的不发展。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认真抓紧抓好。
   1 、强化领导责任和督促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要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党委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通过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基层党委 要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每年要对所属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发展党员的情况,要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2 、认真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党员情况,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出发,科学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基层党委要继续加强宏观指导,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要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从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把关,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计划科学合理,保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性、均衡性和党员队伍的适度规模,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3 、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基础。要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认真做好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切实把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整顿好,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改进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做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广大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4 、扎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级党组织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巩固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意义,要努力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要着眼于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改进党员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针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教育和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关心爱护党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5 、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各基层党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工作者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要从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 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基层党委要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队伍。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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