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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

2008/12/31 8:34:56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文件
 
启组发[2008]46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
 
各镇(乡)党委,各园区、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党工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党章》、《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扣评议主题,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开展评议
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广大党员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和纯洁党员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载体抓实抓好。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把广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桥港时代新启东的目标上来。通过评议党员在工作、学习和参加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定责上岗、志愿者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中的现实表现,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始终做到脚踏实地、勤奋进取、清正廉洁、敬业奉献。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分类指导,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保持党员先进性总体要求,结合党员在承诺制活动中履诺、践诺情况,针对不同职业、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进行评议;机关党员要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议;事业单位党员要重点围绕促进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气,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等方面进行评议;农村党员要紧密结合无职党员定责上岗工作,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倡导文明新风,抵制各种落后习俗等方面开展评议;社区党员要重点围绕参与志愿者活动,支持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进行评议;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流动党员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要重点围绕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学习实用技能,带头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等情况开展评议。在评议中,要始终吸收群众参加,努力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评议工作的透明度,把党员的表现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2、注重区别对待,确保评议的参与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原则上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在哪里参加。对特殊的党员群体,要在确保民主评议实际效果的前提下,从这些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区别对待。
    1)离休、退休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但在评议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方法上可以从实际出发,同在职党员有所区别。
2)社区党员,由各居委会党支部组织开展评议。社区各居委会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社区内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利用这一时机,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教育和服务。
3)工作在外的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要提前通知其赶回参评;因种种原因不能回来的党员,要求他们写好书面小结,在支部大会上请人代读,未及时上交书面小结的,支部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给予评定格次。凡工作相对集中、且务工地距离家乡较远的党员,要组织在外集中评议。
    4)一些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党组织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可暂不参加民主评议。
    5)预备党员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但不确定格次。
3、要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评议质量
各级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双评一定一公示”制度(“双评”即在党小组范围内开展党员互评与群众测评;“一定”即党支部综合党员互评与群众测评的情况及党员的日常表现,确定评议格次;“一公示”即由各党支部将评议结果在所在地公示),帮助党员正确认识自己的党性表现,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保持先进。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具体为:
    1)学习动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动员,讲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工作安排,组织党员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等有关内容,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党员标准,端正态度,认真积极地参加评议。
2)民主评议。一是党员互评。根据党员标准和年初党员承诺内容,在自我总结、党性分析、汇报交流的基础上,在党小组内严肃认真地开展相互评议。二是群众测评。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好群众代表对每个党员进行测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主动与本单位在职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征求社区的意见。三是支部定格。支委会根据“双评”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格次,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四是公示结果。以党支部为单位,将评议结果在所在地公示,增强评议工作的透明度与影响力。
    3)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由基层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党员,报基层党(工)委,作为2009年“七一”评先评优的初步人选;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区别情况,作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制度,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党章和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启东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规定方法步骤,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在推进建设桥港时代新启东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将民主评议党员与党建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深入实施党员承诺制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认真地参加支部学习和评议,为普通党员做好表率。要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流动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中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创造新鲜经验。
全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在2009年1月15日前结束。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和《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名册》请于2009年2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市级机关党(总)支部的总结材料和有关统计表报送市级机关党工委。
附:  1、《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结果汇总表》;
3、《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4、《不合格党员处置审批表》;
5、《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6、《启东市2008年度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名册》。
(所有表格到启东党建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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