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拓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员中全面推行承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要求,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启东”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承诺对象及内容
承诺对象为全市共产党员。承诺内容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要求,围绕党(工)委工作中心,联系党员实际,分类分项确定,做到共性承诺、岗位承诺与实事承诺紧密结合。
1、共性承诺。主要是对《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义务和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行承诺。
2、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对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并就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作出承诺。
3、实事承诺。有能力的党员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年承诺至少为群众办1-2件实事,所承诺的实事必须有明确的内容、标准、时限、责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
三、承诺方法及步骤
党员承诺以各基层党(工)委为组织发动单位,以各党支部为具体实施单位,实行一年一承诺、一年一考评。具体方法及步骤如下:
1、个人提诺。党员在年初结合岗位实际和自身特点,提出符合工作实际和本人能力的承诺内容,填写《党员承诺登记表》。
2、组织审诺。党员的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核。党支部审核主要看承诺的事项内容、目标措施、完成时限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党员承诺表统一由支部存档备案。
3、公开定诺。审核通过的党员承诺事项,党支部要及时收集汇总,其中《党员实事承诺情况汇总表》要通过板报、广播、会议、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党员履诺。党员根据承诺事项,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履诺践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
5、督查评诺。党支部对承诺制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记录践诺情况,年终结合民主评议进行考核考评,把践诺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承诺事项完成不好的不能确定为优秀格次。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员承诺制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加强对承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承诺制工作作为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与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结合起来,与每月20日的“党员服务日”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行承诺的能力,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2、强化监督考核。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将党员承诺制推行情况置于群众社会监督之下,促使广大党员自愿承诺,自觉践诺。要通过承诺践诺情况公示、设置承诺评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把党员践诺情况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履行承诺不力、群众意见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党员,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3、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在实施党员承诺制工作中,要广泛宣传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全面展示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真情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市各新闻媒体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报道的一个重点,切实加大活动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推广新鲜经验,营造活动良好舆论氛围,推进全市党员承诺活动深入开展。